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赵集乡王油坊村一名村民自费为村内乡道安装了64盏太阳能路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随后,有消息称,“由于环境保护和安全问题,路灯被当地责令拆除”。4月12日上午,村民告诉南都记者,路灯仍在正常使用。王油坊村委会和赵集乡政府否认了“拆除路灯”的消息。(据《南方都市报》4月12日报道)
首先要指出的是,在互联网上传播“拆除路灯”的消息是不负责任的。《关于加强“我们媒体”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我们媒体”发布的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如果“拆除路灯”的说法纯粹是阴影和理所当然的,它与谣言没有什么不同,只会混淆公众,造成不良影响。
据村民王泽峰介绍,4月11日,太和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向他询问相关情况,确认网上消息不真实,表示将处理相关网上帖子。油坊村委会负责人表示,村委会没有收到要求拆除路灯的通知。赵吉乡政府工作人员回应说,网上关于路灯拆除的消息是谣言,当地政府鼓励村民做好事。

村民自费安装的路灯(图源:南方都市报)
村民们自费为乡村道路安装路灯,这是一项有价值的公益事业。带着奉献的热情,他们应该得到肯定,做好事的人不应该受到委屈。当地政府及时肯定了他的行为,支持了他的善行,这是正确的,值得称赞。
王泽峰说,去年他有这样的想法,因为路很窄,没有路灯,三年级毕业班的孩子晚上9点半回家,非常不方便,也会有危险,因为他以前的餐馆生意不是很好,只能暂时搁置计划。今年3月,手头有钱后,王泽锋立即购买材料,花费1.9万多元,在两名村民的帮助下安装。“现在基本上可以照清楚路了,开车不开灯也没关系。”
王泽峰家里也有孩子,刚上初中三年级。他应该因为孩子放学回家的不便而想到别人的不便,所以他花钱解决了路灯照明的问题。这种“年轻”的善良和利他主义精神是有价值的,可以理解的。
例如,家长们担心他们的孩子在学校没有空调,并为教室安装了空调。家长们担心他们的孩子过马路不安全,并为学校门口的立交桥捐款。即使这些行为有为自己的孩子着想的计划,客观上也会造福其他孩子,这可以被称为好行为,其公益事业的意义也不容否认。
有网友担心,这种公益行为涉及公共建设,必须事先批准。从善意提醒的角度来看,这种担忧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些与公共建设有关的项目确实存在公共安全和监督问题,涉及多个环节。如果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在获得批准和支持后,更有利于项目的发展。如果你不了解这个过程,直接做好公益项目是可以理解的。相关方不妨事后承担责任。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家长捐赠的立交桥的后期维护和安全。这64盏太阳能路灯建成后,如果未来涉及维护等利益协调,当地相关方不妨承担责任,让做好事的村民不用担心。
无论如何,真诚地做好事不应该有谣言,善行应该得到鼓励和推广,更多的好人和好事,社会将会更加温暖和方便。